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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7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肖晓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点击量: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研究中心实际,现将2021年7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总体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各界代表7万余人以盛大仪式欢庆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郑重宣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深刻阐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向全体党员发出了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伟大号召。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2.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

认真学习关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理论文章。(参见《学习参考》第六期《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3.“党支部主题党日”要求: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校学组发〔2021〕6号)的工作安排,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落实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按照《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的通知》(校学组发〔2021〕5号)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好党史学习专题党课讲授。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3.各支部要及时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干事徐丹老师(教工支部)、党建辅导员周祖怡老师(学生支部)。

联系人:徐丹、周祖怡

话:027-87792221、87793445、87793537

 箱:xudan@hust.edu.cn、ericzhou@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

                                                      2021年79

 

 




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07/01/ARTI1625122624003841.shtml

(共产党员网)

2.读懂总体国家安全观

https://www.12371.cn/2020/04/14/ARTI1586827944134467.shtml

(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