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做好以下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
1、 做好各类型研究生每学期的注册工作。截止2019年3月4日,本学期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6人未按要求在开学两周内完成注册。请相关院(系)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的通知要求督促仍未注册的研究生在本学期第四教学周内(2019年3月15日前)做好补注册工作,超期未注册的将按退学处理。
2、 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教学活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调课申请,申请批准备案后方可调课,不得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3、 任课教师应精心备课。授课过程中应严格语言、PPT和板书规范,做到教学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站好三尺讲台,不得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将个人负面情绪带入课堂。
4、 鼓励教师选用高水平教材,编写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的教材或教案。各院(系)应加强对课程教学选用的教材、教案组织认定和备案,建立教材、教案目录,每学期初及时更新,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 院(系)应提醒预计在2019年6月份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毕业时间有2019年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3次)认真核实是否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若有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课程学分未修满的情况,院(系)应督促学生在本学期初及时申请重修或补修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课程学分要求。
6、 进一步严格规范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院(系)应要求所有研究生须在开题报告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各院(系)应根据已制定的中期筛选实施细则扎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时抽查各院(系)选题报告和中期筛选情况,并进行质量评估。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以上通知要求,严格培养过程管理,狠抓落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相关管理文件。研究生院将加大培养过程的检查和督导,并将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检查和督导结果与院(系)考核及资源配置挂钩。
研究生院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