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和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校研[2017]8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转专业条件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登录“HUB系统”→研究生教务学务管理→学籍管理→学籍异动→选择转专业→填写申请原因→确认,系统生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打印并请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单位)。对院(系)内转专业的申请,教务员核对并在“HUB系统”确认;对跨院(系)转专业的申请,由转出院(系)教务员在“HUB系统”确认。
三、受理时间 2019年3月12日前。
四、转专业考核
1. 硕士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需参加接受院(系)2019年3月组织的硕士生入学复试。
2. 博士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如果转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院(系),需参加接受院(系)2019年3月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如果转入公开招考方式招生的院(系),需参加接受院(系)2019年5月组织的博士生入学复试。
3. 研究生在一级学科内转专业,不需参加转专业考核。
五、注意事项
1.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考核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2. 接受学院按研究生入学复试的相关规定,为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研究生办理准考证,学院盖章后发放给研究生。
3. 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和评分标准与研究生入学复试要求一致。成绩合格方可转专业。
4. 申请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的研究生,应主动与接受院(系)教务员联系,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5.考核评分完成后,院(系)为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研究生开具成绩单(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和盖公章),连同研究生考核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学籍管理办公室。
6. 研究生院集中审批申报材料,并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7. 本学期受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7-87542852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