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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研字(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实际,拟招聘3名研究生纵向事务德育助理。

一、 聘任对象要求

1.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骨干优先。

二、 聘任程序

1. 请下载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申请表(附件一)后发送至邮箱401112025@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招聘(单位+姓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

2. 根据报名情况,研究中心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组织公开考核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纵向事务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参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协助完成分团委工作,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应聘成功后进行分配。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1. 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 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3. 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每人1200元/月(800元基本津贴+400元绩效津贴),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普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

五、考核与管理

1.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考核办法》(附件二)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

2. 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中心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等。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一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德育助理申请表

附件二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