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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21-2022学年德育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研字(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实际,在原有基础上拟招聘研究生横向德育助理1名,纵向德育助理2名。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 聘任对象要求

1.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骨干优先。

二、 聘任程序

1. 请下载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sunjin@hust.edu.cn邮件及表格命名格式为:德育助理申请+学院+姓名+学号。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

2. 根据报名情况,研究中心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组织公开考核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如有工作疑问请咨询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辅导员孙锦:13006353195

三、岗位职责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生医功能实验室横向带班助理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在研究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工作。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人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人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意外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纵向党建助理

1. 由研究中心党委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直接领导,负责研究中心所有研究生党支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开展积极分子的培养,新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分党校培训工作。

2.在研究中心党委的指导下,围绕党建工作重点,组织学生党建工作先锋小组自主开展工作,引导监督基层党支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学习。

3. 督促各支部做好计划与总结、党员信息统计、特色党日计划预算,组织生活每月汇总上报。指导各支部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及时宣传各支部特色生活。

4. 做好党籍管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及时将各类材料归档,定期向党建辅导员汇报工作。

纵向宣传助理

1. 由研究中心党委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直接领导,负责研究生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围绕研究中心文化精神挖掘典型人物和事例撰写新闻稿件、拍摄活动图片,及时报道研究中心学生工作开展和活动的情况。

2.参与研究中心基层党建、师风学风建设、文化活动等组织宣传工作。

3. 协助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功能和服务。

4.负责宣传展板、海报、PPT的制作及美化工作,不断提高研究中心学生的美育水平。

5. 主动宣传学校和研究中心重要举措,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反馈。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1. 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 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3. 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每人1200元/月(800元基本津贴+400元绩效津贴),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普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

五、考核与管理

1.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考核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

2. 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中心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等。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21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