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自然辩证法概论(主校区)》考试安排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8年1月17日考试周次:第20周周三
考试时间:19:00-21: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上课
班号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
人数
备注
1班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59N301马院2
1班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38N302管理2
1班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39N303管理2
1班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研究生院
49N304光学与电子信息2
2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2N305光学与电子信息2
2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2N306光学与电子信息2
2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2N307建规2
2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2N308土木2
2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1N309新闻2
4班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39N310能源2
4班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39N311能源2
4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58N312公管2
4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59S301经济2
3班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9S303力学2
3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9S304计算机2
3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9S305数学2
3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9S306中文2
3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9S307环境2
6班力学系33S308环境2
5班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51S309电信2
5班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41S310电信2
5班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41S311外国语2
5班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60S312法学2
6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56N401法学2
6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37N402生命2
6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37N403生命2
6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46N404材料2
7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30N405材料2
7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30N406教科院2
7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1N407教科院2
7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0N408电气2
7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50N409水电2
7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0N410社会2
9班物理学院38S402历史所2
9班物理学院38S403机械2
9班物理学院49S404机械2
9班物理学院29S405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8S406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9S407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9S408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49S409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39S410研究生院2
8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39S411研究生院2
9班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60S412教务处2







备注: 1.考务办公室在S302;

2.附件表格2为考生考场安排表,请考生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教室考试。